护照 | 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因私护照原件,如有旧护照请提供,如旧护照丢失需公安机关开具丢失证明 |
照片2寸彩照 | 1.白底近照. 2.照片尺寸要求35×45mm. |
身份证 | 正反两面复印件 |
户口本 | 整本复印件(包括迁出、注销页),若配偶及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,请一同提供配偶及子女户口本整本复印件。 |
结婚证 | 已婚者请提供婚证复印件(若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),若证件丢失需在派出所/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。 |
房产证 | |
车辆登记证 | |
存款证明 | 1. 不少于五万(50,000元)以上"存款证明"原件. 及开具此证明的原始证件.(可以是存折、存单、银行卡对账单) 2. 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0天. 3. 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,使馆不予退还,到期自动解冻. 4. 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,有正确的英文译文,不可手写. |
对账单/存折 | 1、工资有关的对账单:如果客人有工资卡需提供近半年工资卡对账单(银行出具盖章); 2、若无工资卡,需提供近6个月工资条加盖公章(单位出具盖章)并且提供有多有往来记录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(或者储蓄卡对账单或者信用卡对账单) |
外方资料 | 1.注明邀请目的和停留时间的法方单位邀请信英文原件(函上注明:谁支付费用,地点,目的,时间,姓名,人数),和详细访问日程及被邀请人名单. 需邀请人签名. 2.参展签证除邀请函外还要求提供展位图,展位确认书和付款证明. 3.培训签证除邀请函外还要求提供培训计划及培训确认回复件. |
个人资料表 |
签证办理帮助中心
0411-6666-2662